第397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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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可怜我一弱女子,实在无力抵抗,只能眼睁睁看他们来夺我木夹。
  好在,危机时刻,有一位蓝发少年路过,手持一剑将他们全都赶跑,其姿态俊逸非凡。不仅还我钱财,还好心的一路送我回安全之所。
  只不过,他离去过于匆忙,我来不及问其名,不知可有人知恩人其名为何?
  ——
  姑娘无碍便好,野伏众已由天领奉行抓获,诸位可安心前往离岛。
  [8].
  托马,小晔今年二十有七,容貌身形与十五岁时一致,未曾变过。我同枫丹的那维莱特审判官、须弥的艾尔海森书记官通信后,知晓他们家小崽亦是如此,似是寿命将长于常人。
  小晔现在已经可以独自处理社奉行公务,担神里家之责,不负我等所望。只不过,我等皆为常人,寿命有限,所伴之日怕是不长。
  因此,我想我们闲暇时,可以如每年岁末那般,以小晔未来各岁为限写些家书。即便我等逝去,他仍可有所为念。
  ——神里绫人
  这是个很好的主意!不愧是家主大人!那我得好好想想,写点啥了。未来的小晔会是什么样的呢?会遇到什么问题呢?哎呀,我想他一定能好好解决的!
  ——托马
  [9].几箱家书
  第一则:
  致七岁的小晔:
  嘿,小晔,这是我初次与你见面的第一年。
  说真的,刚看到你变成人的时候,我吓了一跳呢!
  不过,八重宫司就在旁虎视眈眈,我也来不及细想了,带你先去找了衣裳。
  后来,我看你和家主相似的长相,我就带你去找家主了。
  说起来,这时候,我还没想到你居然是我的儿子诶。
  我还以为,在我来神里家前,家主在外有些什么我不知道的逸闻,孩子都这么大了!
  在知晓你是如何出现后,我仍旧惊讶着——
  我竟如此幸运,被神明选中,为我降下如此大的幸福。
  欢迎你到来神里家!我永远爱你!
  ——托马
  致七岁的小晔:
  源熹晔,此名为我所予,望你如太阳般,炙热光明。
  初见便知你为我与托马之子,因而喜爱倍增。
  后,相处久之,知我儿非池中物,必可成一才,欣赏之。
  愿未来可常与你相随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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