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3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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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看到高明程夫妇来了,罗小华忍不住说道:“你繁茂叔叔家里的两个哥哥,他们在大城市赚到大钱了!”
  “前几天打电话给繁茂他们,说等过了年,喊他爸妈一起去大城市做事呢!听说一个月能有两百块工资!”
  罗小华竖起两根手指,语气酸溜溜的。
  高繁茂和高远见是堂兄弟,两家还是隔壁邻居,平时没少来往,尤其是高远见家有了电视机后,高繁茂夫妇一旦有空,就会端着饭碗过来看电视,一边吃饭,一边聊天。
  高繁茂的儿子一个月有两百块工资的事情,估计应该已经传遍整个村了。
  但高明程对此并不意外,上辈子,高繁茂一家就是搬迁到外地去生活了,只不过是在95年时才出去的,今年由于他带来的一些变化,致使两个堂哥提前几年出门去打工,并且也提前几年把高繁茂夫妇喊出去了。
  但两百块钱的工资,真的不值钱羡慕,虽然这工资比他们当地县城的工资要高不少,但两个堂哥做的是皮毛加工,这活很累人,气味还很大,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。
  这几年,皮衣很火的,在工资普遍一百出头的年代里,一件皮衣能卖到上千块!
  就这样,还有不少人热衷于购买皮衣!
  尤其是大城市那些购买摩托车的小年轻,再穿上皮衣,那简直是街上最靓的崽了!
  “你叔和你婶子交好运了,可以去城里生活了,啧啧,他们真是养了两个好儿子啊!”罗小华的话里话外,都仿佛在点拨着高明程。
  高明程却并不上钩,他装作没听懂,上辈子,他对自己的爸妈可不差,还给爸妈在县里弄了套房,接他们去城里住过一阵子。
  一开始,是挺高兴的,后来就说各种住不惯,最后还是回到村里来住了。
  这种情况,不只是他爸妈如此,很多老一辈的人都差不多。
  一辈子在天大地大的农村生活,他们已经习惯了山清水秀,习惯了下地种田,习惯了进山捡柴来打发时间。
  可一旦到了城里,他们就很难适应城里的生活,尤其是发现没有什么能够打发时间的了!
  这辈子,高明程自然不准备把爸妈接到县城去住,更不准备让他们住在自己家里,因此岔开话题说道:“那挺好的,对了,繁茂叔一家都走了,那他们家的地……”
  高远见开口说道:“我跟繁茂说好了,他们家的田给我种,我给他交公粮,一年再给他一成的稻谷,可以换算成钱。至于他家的地,给了另外一个亲戚种。”
  高远见要蒸酒,需要大量的稻谷,因此他选择种高繁茂家的田,至于菜地,他肯定没这个精力了。
  这年头,城里人和农村人是分的很开的,农村人可以去城里务工,但你名下的田地,还是得交公粮才行!
  所以,与其把田地空置在那里,肯定是要租给别人种才行。
  不但能省下交公粮的事,还能够保持田地的状态,否则一旦荒久了,田就不好了。
  高明程就问到:“多了四亩田,你们种的过来吗?”
  高远见对此早有打算,给高明程算起账来:“耕田有你的拖拉机,省时省力不少,插秧和收割时,要是自己忙不过来,就请两个人来帮忙做事。”
  高明程点点头,懂得请人就好。
  自从分田到户后,虽然村里人人都有田,但有些人的家里,人少田也少,并且还没有别的收入来源,那么他们家过的自然要穷一些,这个时候就会选择帮别人种田,哪怕没有工钱,只要包一天吃两顿饭就行。
  像村里的傻子家,他们家就挺困难的,所以每当自己家的活干完后,他们就会自动去帮田地多的人家干活。
  也不提工钱的事,主人家心知肚明的给提供两顿饭菜,心肠好些的人家,还会给上一两块肉。
  高明程和爸妈说了几句话后,就往屋檐下走去,准备跟奶奶也说说话。
  见他走了,罗小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,对着烧火的高远见撇了撇嘴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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